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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5年底将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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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5年底将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湖南2025年底将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6月1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厅召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shíshī)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nián)底(niándǐ),湖南全省将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初步形成全域(quányù)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guǎnkòng)是以(yǐ)保障生态功能(gōngnéng)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qūyù)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29日,湖南省(húnánshěng)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湖南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分为主要(zhǔyào)目标、推进(tuījì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jiāqiáng)组织实施5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fēnqū)管控。一(yī)是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坚持(jiānchí)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级落地的原则,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guǎnlǐ),按照“一单元一策略”要求,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jiànlì)全省域覆盖的“1+4+14+N”(1个省级、4个区域板块、14个市州、N个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三是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完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hùliánhùtōng),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基于空间单元的环境管理。四是统筹开展调整更新(gēngxīn)和跟踪(gēnzōng)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5年(nián)定期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shuí)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开展,同时建立年度跟踪与五年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国家和(hé)全省重大战略,发挥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guǎnkòng)引导性作用(zuòyòng),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tuīdòng)(tuīdòng)构建“4×4”现代化产业(chǎnyè)体系。二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shēngjí)和清洁生产改造(gǎizào)。三是服务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产业、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为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

实施(shíshī)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是维护生态安全格局(géjú),构建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骨干,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一江(yījiāng)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实施生物(shēngwù)多样性保护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wǎngluò)。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实施洞庭湖、长株潭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xíngdòng)。二是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水、大气、土壤、声等要素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的有效衔接,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协同(xiétóng)管控要求,严防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zhèngfǔ)规章、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增强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hélì)。

此外,《实施意见》还将生态(shēngtài)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关于加强(jiāqiáng)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5年(nián)5月16日,《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yìjiàn)》(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yóu)十二届湖南省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yìnfā)实施。

《实施(shíshī)意见》制定背景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gōngnéng)和改善环境质量(huánjìngzhìliàng)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shuǐpíng)的重要举措。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guānyú)加强(jiāqiáng)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管控的意见(yìjiàn)(yìjiàn)》,提出新时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rènwù)和保障措施,推动(tuīdòng)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央《意见》印发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提出湖南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推进生态(shēngtài)环境治理(zhìlǐ)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为推动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héxié)共生的美丽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yìjiàn)》制定的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对标(duìbiāo)对表。对照中央《意见(yìjiàn)》的目标任务,结合《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等(děng)要求,深化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做到中央有部署,省里有落实。

二是注重协同(xiétóng)联动。充分衔接湖南省国民经济(guómínjīngjì)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战略部署,强化上下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和部门协同,提高分区管控的政策统一性、规则(guīzé)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

三是(sānshì)统筹保护与发展。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hé)环境质量底线的同时,充分考虑湖南省重大战略实施、重点(zhòngdiǎn)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需求,预留发展空间,赋予市级(shìjí)制定具体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等权限,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可操作性。

四是突出(tūchū)省情特色。立足省情实际,突出维护“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shēngtài)安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化工园区和铊、锑、锰、高氯酸盐环境风险防控(fángkòng)等(děng)特色任务。

《实施意见(yìjiàn)》主要内容

《实施(shíshī)意见》共分5个部分,12项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主要(zhǔyào)目标。

到2025年底,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guǎnkòng)(guǎnkòng)制度基本建立,全域(quányù)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

第二部分全面推进(tuījìn)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包括4项内容,一是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fāngàn),坚持国家指导、省(shěng)级统筹、市级落地的(de)原则,制定省、市两级(liǎngj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按照“一单元一策略”要求,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全省域覆盖的“1+4+14+N”(1个省级、4个区域板块、14个市州、N个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三是(sānshì)强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完善(wánshàn)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shùjùfēnxī)、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基于空间单元的环境管理。四是统筹开展调整更新和跟踪(gēnzōng)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5年定期(dìngqī)调整,5年内确需更新的,按照“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开展,同时建立年度跟踪与五年评估相结合的跟踪评估机制。

第三部分助推经济社会(jīngjìshèhuì)高(gāo)质量发展。包括3项(xiàng)内容,一是服务(fúwù)国家和全省重大(zhòngdà)战略,发挥生态环境(shēngtàihuánjìng)分区管控引导性作用,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tuīdòng)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三是服务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duì)产业、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为(wèi)项目选址选线提供环境准入研判服务。

第四部分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gāoshuǐpíng)保护。包括3项内容,一是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洞庭湖(dòngtínghú)为(wèi)中心,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骨干,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实施洞庭湖、长株潭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xíngdòng)。二是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fēnqū)管控与水、大气、土壤(tǔrǎng)、声等要素环境治理的有效衔接,落实(luòshí)环境治理差异化协同管控要求,严防结构性、布局(bùjú)性环境风险。三是强化政策(zhèngcè)协同,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guīzhāng)、标准、政策等制定修订中,增强刚性约束,形成政策合力。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实施。包括2项内容,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guǎnkòng)单元生态(shēngtài)环境分区(fēnqū)(fēnqū)管控要求落实(luòshí)情况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及时依法查处突出问题,消除(xiāochú)风险隐患,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zhìdù)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xiétiáo)联动。

分析人士认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推进生态(shēngtài)环境治理(huánjìngzhìlǐ)体系和治理能力(nénglì)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将为推动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中国(zhōngguó)网 作者:伍策 曾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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