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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景区创意揽客,游客背《离骚》可免门票,大学生通过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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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景区创意揽客,游客背《离骚》可免门票,大学生通过率高

湖北多景区创意揽客,游客背《离骚》可免门票,大学生通过率高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gōnggòng)服务局(fúwùjú),市直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gāozhōng)阶段(jiēduàn)学校考试招生(zhāoshēng)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jiàoyùtīng)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现(xiàn)就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5年初中(chūzhōng)(chūzhōng)学业水平考试(kǎoshì)、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wèi)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高中毕业生和(hé)其他人员。

普通高中(pǔtōnggāozhōng)严格按照招生(zhāoshēng)范围,实行属地招生。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含文旅区)、江陵县(jiānglíngxiàn)、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含经开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综合高中试点学校(xuéxiào)面向属地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qūyù)招生。市体育运动学校、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地普通高中在我市(wǒshì)招生,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经我局(wǒjú)审核具有招生资质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一)计划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计划由省教育(jiàoyù)厅下达市州总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我局依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全市教育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现状分校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各校办学条件(bànxuétiáojiàn)、师资力量、生源情况分校下达。

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选课走班与班额控制必须匹配,凡出现大班额的,除严肃(yánsù)问责外,一律(yīlǜ)调减来年招生计划。

(二(èr))计划(jìhuà)(jìhuà)类别。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市教育局下达的两所省级重点高中在县市的招生计划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体艺特长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liǎnglèi),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执行(zhíxíng)统配计划时,根据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占(zhàn)区域内参考考生人数的比例,由各县(市、区)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创新(chuàngxīn)人才(réncái)培养计划。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从(cóng)总招生计划中单列“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面向全市实行联合招生,开展创新人才早期培养。

(四)自主招生(zhāoshēng)。两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人才,招生计划控制在(zài)1%以内(yǐnèi),具体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研究制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五)体艺特长生招生。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文件另文下发(xiàfā)。体育(tǐyù)特长生的录取最低(zuìdī)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zīgé)线的80%,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线的90%,且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市体育运动学校除外)。

(六)综合高中招生。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录取,注册普高(pǔgāo)学籍(xuéjí),高一下学期可(kě)选择转入中等职业学校或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湖北省高中阶段(jiēduàn)学校招生(zhāoshēng)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是省定的(de)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应届初中毕业考生(kǎoshēng)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fēnduàn)培养和(hé)“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要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志愿(已纳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不再(bùzài)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后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严禁代填。

1.报考普通高中(zhōng)(gāozhōng)(gāozhōng)(pǔtōnggāozhōng)学校的考生,志愿按照提前批次(pīcì)和第一、二批次设置(shèzhì)。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计划(jìhuà)”、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每个类别可选择1所学校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可在每个批次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4所学校填报。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考生(kǎoshēng)(kǎoshēng),可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2-3所学校填报,考生入学后再选报确定专业。建议考生填满3个志愿,凡是只(zhǐ)填报1个志愿或几个志愿重复的,不利于考生录取。考生所填志愿为顺序(shùnxù)志愿。

考生网上填报(tiánbào)志愿的时间为7月7日0:00至7月11日24:00。逾期不能进行(jìnxíng)志愿填报和修改。

1.网上(shàng)填报(tiánbào)。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统一在省中招系统上进行,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xuéxiào)(xuéxiào)、中职学校、“3+2”分(fēn)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lùqǔ)。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和中等职业(zhōngděngzhíyè)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志愿。各县(市、区(qū))应根据本地实际条件在当地集中设置1-2个志愿填报咨询点,方便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现场填报,解答有关问题。

2.志愿(zhìyuàn)修改。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以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网上及时(jíshí)修改。

1.网上(wǎngshàng)志愿(zhìyuàn)必须(bìxū)与书面确认内容一致。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xuǎnzé)填报的批次、学校,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生效。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各地(gèdì)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bǎomì)教育、诚信教育(chéngxìnjiàoyù),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和(hé)其监护人审核(shěnhé)签字后,交各地中考办存档。凡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2.志愿填报必须遵循(zūnxún)生源(shēngyuán)范围。考生只能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及生源范围选报志愿。

3.中考(zhōngkǎo)文化成绩以“A”呈现的高分段考生(kǎoshēng)(不含已纳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可按照生源范围,填报荆州任何一所(yīsuǒ)高中学校志愿。

4.普通高中体艺(tǐyì)(tǐyì)特长生志愿填报。参与招生学校(xuéxiào)专业(zhuānyè)测试且成绩合格的(de)(de)学生应在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和其他批次志愿,由市中考办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dī)依次录取中考总分达到体艺特长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自动失效,凡被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不得退档或转录。经审核不符合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按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参与录取。

5.各县(市、区)中考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宣传(xuānchuán)和指导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综合高中、中等职业(zhōngděngzhíyè)学校志愿填报、“3+2”分段培养(péiyǎng)和“五年一贯制”专业模式培养的招生政策宣传,引导(yǐndǎo)考生合理选择。

五(wǔ)、录取规定和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分(fēn)两次(liǎngcì)开展录取:(1)由(yóu)市(shì)中考(zhōngkǎo)办按照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在省中招系统上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名单由市中考办下发到(dào)各招生学校,并统一发放由市中考办和招生学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tōngzhīshū),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凡未经招生学校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及录取行为一律无效。(2)录取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时,由招生学校凭学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中考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quánshì)普通高中录取,按照以下规定及办法实施: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zōnghé)素质评价(píngjià)结果,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de)基本条件。(1)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jūn)达到B等及以上,方能参加省级、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录取;(2)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考查成绩均达到C等,方能参加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

(二)录取顺序(shùnxù)及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录取批次顺序(shùnxù)录取,每个批次按学校类别顺序和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的(de)具体规定如下:

1.前一(yī)批次(pīcì)录取后落选的考生参与后一批次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2.录取同一批次的考生时,按照考生志愿(zhìyuàn)顺序实施。

3.省级重点、示范(shìfàn)高中录取时,先完成(wánchéng)统招(tǒngzhāo)计划(jìhuà),再进行统配(tǒngpèi)计划的录取。考生填报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学校志愿后,首先参加统招生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进入该校统配生排序。统配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初中学校,省级重点高中荆州(jīngzhōu)中学、沙市中学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xiànxià)50分以内,其他省级示范高中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内,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逐校(zhúxiào)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统配计划统一收回,按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第二批次学校(xuéxiào)未招满时,在(zài)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进行一次集中补录。未被录取考生(kǎoshēng)依照市中考办发布的征集志愿公告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征集志愿,市中考办根据征集志愿、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从高分(gāofēn)到低分(dīfēn)依次进行补录。(征集志愿公告和集中补录时间另行通知)

5.录取(lùqǔ)工作结束后,凡未完成(wánchéng)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组织补录。

6.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zài)投档资格线内(xiànnèi)按考试成绩(chéngjì)从高分(gāofēn)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且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若还不能区分,则(zé)依次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7.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省中招(zhòngzhāo)系统上查询录取结果。

8.市体育运动学校、综合(zōnghé)高中试点学校、民办高中录取的学生在高中就读期间,无特殊情况(qíngkuàng),在市域范围内不得转学。

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pǔtōnggāozhōng)录取(lùqǔ)最低控制分数线。志愿填报期间,各地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bùdé)预估或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提前招生。

录取(lùqǔ)工作由市(yóushì)教育局统筹管理,市、县(市、区)两级中考办联合组织实施落实。

市(shì)、县(市、区(qū)(qū))中考办通过省中招系统分批分段为招生学校投档,在招生学校审阅考生(kǎoshēng)电子档案确认录取(lùqǔ)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凡(fán)审核通过并于省中招系统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需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由市教育局中考办、县(市、区)中考办和招生学校共同验印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凡未经招生学校、县(市、区)中考办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六、加分优录(yōulù)规定及建档办法

普通高中加分优录规定(guīdìng),按《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quánshì)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执行。

考生档案(dàngàn)(dàngàn)由初中学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材料包括: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生(bìyèshēng)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体检表、加分优录登记表和学生中考志愿信息表(志愿信息表统一张贴于档案袋封面)。

县(市、区)中考办负责(fùzé)录取时的考生档案(dàngàn)管理,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到各地中考办领取考生档案。

七、招生纪律和工作(gōngzuò)要求

(一)加强组织(zǔzhī)领导,压实工作(gōngzuò)(gōngzuò)责任。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de)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jùtǐ)责任人,中考办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履行规范(guīfàn)招生的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倒追(zhuī)工作机制,对招生制度不健全、招生管理不到位、招生工作不规范、招生人员(rényuán)不履责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二)强化(qiánghuà)政策(zhèngcè)宣传,注重(zhùzhòng)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gōngzuò),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及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畅通社会咨询了解招生政策的渠道,全面优化招生服务,细致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个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xiāngguān)信息。要大力宣传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特点,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学籍(xuéjí)注册(zhùcè)等相关政策内容,全面释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guānxīn)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liánghǎofēnwéi)。

(三)严肃招生(zhāoshēng)纪律(jìlǜ),规范(guīfàn)招生行为。各地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yángézhíxíng)“七个(qīgè)严禁”的(de)规定: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严禁未经(wèijīng)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抢拉生源、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有偿招生。各招生学校认真学习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程序,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初中(chūzhōng)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切实履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职责,不得代为填报志愿、私下篡改(cuàngǎi)志愿或违背考生意愿误导(wùdǎo)填报。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yīlǜ)不予学籍注册,一律由责任学校予以清退,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yánsù)执纪问责。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zhāoshēng)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违规招生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对相关责任人从重(cóngzhòng)、从严、从快处理;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yuē)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hái)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héjiǎn)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gòuchéngfànzuì)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zhuījiūqí)法律责任。

附件:荆州市2025年具备(jùbèi)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

2025年5月23日(r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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